农村宅基地赠予是指宅基地所有权改变的一种方式,宅基地所有人以自愿赠予的方式将其宅基地所有权转让给其他特定的受赠人。这种方式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操作流程
1.赠予协议签订:宅基地所有权人与受赠人应当协商并签订书面赠予协议书,明确赠予的条件、范围、权利义务、赠予目的等相关事项。
2.公证:赠予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公证机关要求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宅基地权证、身份证明等。
3.土地部门受理:公证完成后,将公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领相应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等审批手续。
4.土地部门审批: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批准后发放相关证明文件。
二、注意事项
1.赠予须自愿:赠予行为必须由宅基地所有权人自愿发起,其权利依法受到保护,宅基地所有权人在享有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有权选择赠予的受赠人。
2.基本法律要求:宅基地的赠予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宅基地条例》等,并严格遵守当地的土地政策和程序等要求。
3.注意法律风险:赠予宅基地时,要注意防范法律风险,特别是要注意赠予协议书的有效性和法律后果,要考虑到可能的继承、抚养和赡养等问题。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赠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流程,并注意相关的法律要求和风险。因此,在进行宅基地赠予时一定要保持谨慎,谨慎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