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后,争取抚养权是有可能的。根据中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未满三年,原则上抚养权应该由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而离婚三年后,如再次向法院提起抚养权争夺案件,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不一定要求原被抚养人同意。
当然,争取抚养权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必须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评估。例如,父母双方的工作和居住情况、孩子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环境和人际关系等都需加以考虑。如果孩子已经适应了原来的生活环境,那么突然改变环境会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可能导致心理、情感和行为问题的出现。因此,在寻求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降低孩子的不安情绪,为孩子搭建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赋予了原被抚养人拒绝审理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原被抚养人应该尽量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参与庭审,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并表明自己对孩子的爱护和照顾能力,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总之,争取抚养权需要注重孩子的最大利益,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