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非常伤害人的事情,很多时候离婚的原因是双方无法和平解决分歧,而离婚协议则是在双方经过一番谈判后达成的一种权益分配方案。有些人为了能快速离婚,就会选择一方啥也不要的离婚协议,但这种选择并不一定是明智的。
首先,一方啥也不要的离婚协议会让另一方看起来非常占便宜。如果离婚原因是因为双方都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这种协议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一方在分配财产和负担责任时,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这种协议会给另一方留下负面印象,可能会导致他们想方设法要寻找其他补偿的方式,进而引发更多的矛盾和争吵。
其次,在离婚协议中一方啥也不要,也未免太过懵懂。人们在婚姻中产生的利益远远不止于表面上的金钱,还包括人生价值、家庭责任、情感支持等方面。我们无法在离婚协议中把这些不可替代的价值简单地进行权益分配。纵使在离婚协议上签下了一方啥也不要的约定,这并不能代表离婚后的生活就真的可以如愿以偿。
因此,对于离婚,我们并不是鼓励伤害另一方,而是希望在离婚协议中找到一个公平、平等的解决方案,令双方都能够达到自己的权益分配目标。最终我们要认识到,离婚协议并不是一份单独的文件,而是要反映双方的真正需求,找出最好的解决方案来才是最优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