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归属原则是指在拟定离婚协议或判决抚养权的时候,要根据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由法院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父母之间的人际关系和能力等综合考虑,判断抚养权应归属于哪一方。该原则是基于家庭法的基础上,对婚姻法中关于抚养权的规定渗透而来的,旨在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一般情况下,抚养权可以归属于母亲、父亲或双方共同,也可以由法院委托亲属、寄养机构等来进行抚养。然而,在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没有固定的法律规定,每个案件都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抚养权归属原则的目的在于保障儿童的最大福利和利益。离婚本身已经给孩子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抚养权问题的处理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避免对孩子的伤害并尽量减轻负面影响。
在确定抚养权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儿童的年龄、身体和心理状况,以及对不同父母的需求和依赖程度
2.父母的收入、职业、工作时间等,以及对子女的关注、陪伴和培养的能力和意愿
3.父母之间的关系、分居状况、是否构成暴力、滥用毒品或犯罪等问题
4.儿童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如祖父母、亲戚等
5.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因素,是否方便儿童接受教育、医疗等服务
综上所述,抚养权归属原则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指导性原则,意在尽可能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健康成长。对于父母双方,应该以儿童的利益为重,不断加强对孩子的关注和照顾,并积极配合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工作,避免给孩子带来更多的伤害和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