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副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离婚协议是离婚的方式之一,是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自愿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经过人民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即使是副本,也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中应当包括双方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具体内容。离婚协议副本的主要作用是备份和保留,既方便各方查询和证明,也为防止协议原件遗失或损毁提供了保障。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离婚协议的副本都是存在的。一方离婚后不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要保障子女和家庭的后续生活。如果离婚协议副本无效,另一方可能会损害离婚协议中的规定,从而使离婚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因此,离婚协议副本并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达成后,应当经过人民法院的确认并办理法律手续,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为了避免频繁发生争议和纠纷,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副本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