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协议民政局是有副本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对离婚夫妻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必须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民政部门会要求离婚双方提交一份已经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并且会在现场将该协议进行备案,为夫妻双方各提供一份副本。
离婚协议民政局副本的作用是什么呢?首先,它作为离婚双方达成的重要协议文件,可以证明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愿和协议内容。同时,在事后的一些纠纷和争议中,它也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进行过协商和协议,并被正式备案。此外,离婚协议民政局副本还可以在夫妻双方的法律事务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争议。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民政局副本是离婚夫妻必须要办理的手续之一,它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离婚双方的互相保障都非常重要。因此,在离婚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夫妻双方一定要认真、严肃地对待,协商并确定具有可行性和公平性的协议方案,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