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因此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可才能生效。离婚协议上必须要盖章的问题也是在这个前提下考虑的。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需要有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这是为了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章或个人印章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登记,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上盖章也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
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和单位会规定要求离婚协议上必须要盖章。例如,一些法院和公证处会要求离婚协议必须要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才能起到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程序的要求。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上必须要盖章是出于法律认可的需要。只有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离婚协议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对婚姻的解除和财产的分割等方面产生法律影响。因此,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应当秉持真实、有效的原则,确保协议真实合法的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