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5万元以上构成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公共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挪用、私分、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即使用公款进行私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财政纪律和制度,而且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罪行的标准取决于挪用的金额,如果金额较大,且情节严重,则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犯罪严重性较大的刑事犯罪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通常来说,挪用公款罪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如有证据证明犯罪人员实施该罪行的时间、地点、方式、原因、后果等各个方面,犯罪人不能否认自己的罪行,则应该依据其实际行为对其进行量刑。因此,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犯罪人员可能会面临比较重的刑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尤其是在公共财务方面工作的人,应该始终遵守财政纪律和制度,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挪用公款等行为,以避免因此而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