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由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双方协商、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核心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项协议,其效力并不依赖于加盖校对章的有无。因此,单凭加盖校对章这一手续并不能证明协议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既然拆迁协议需要依法生效,就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第一是协议的签署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该协议必须是由被拆迁方与拆迁方双方自愿签署的,并且签署前必须详细地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是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协议内容必须是合法、合理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得损害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未经法律规定的轻易拆除或违规拆迁都是无效的。
第三是协议在签署后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政、土地等相关部门对协议进行认定。只有经过审核和认定的协议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否则就是无效的。
总之,拆迁协议加盖校对章并不能证明协议的有效性,拆迁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签署双方的自愿性、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审核和认定等一系列法律规定。因此,被拆迁方在与拆迁方签订协议之前,务必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