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人为原告,现向贵院提交一份关于女儿抚养权的诉状。
一、案情概述
本人和被告是离婚夫妻,有一名女儿。离婚后,女儿一直由被告抚养,但在最近的一段时间中,被告的抚养方式有所问题,本人担心女儿的成长和健康,因此希望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二、原告的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人要求如下:
1.确认女儿的抚养权归属原告,被告须将女儿送交原告抚养。
2.被告须按照规定支付女儿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三、事实依据
1.离婚协议中并未明确女儿的抚养权归属。
2.被告在抚养女儿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过失行为,比如长期不给女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不给女儿足够的关爱和照顾等。
3.原告有足够的能力和资质抚养女儿,且愿意为女儿提供优质的生活和教育资源。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夫妻分居一年以上的,可以离婚;离婚后,由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协议确定子女抚养问题。未能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或者裁定子女的抚养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七十六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抚养、教育、保护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拐卖、人口贩卖、强迫劳动、性侵犯、侮辱、虐待、殴打儿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交通费、住房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由父母双方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双方子女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五、证据材料
1.离婚协议
2.女儿长期处于被告抚养下的相关证明材料
3.被告在抚养女儿的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的证据
4.原告有能力和资质抚养女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原告有权获取女儿的抚养权。同时,被告在抚养女儿的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建议贵院作出判决,确认原告拥有女儿的抚养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七、结语
在此,本人请求贵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属原告,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同时,希望贵院能够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