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中,离婚是由法院受理的一项诉讼程序,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各项程序和条件进行处理。而离婚协议则是夫妻双方在调解或者未进入诉讼程序之前,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那么,如果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后,夫妻双方退而求其次,进行调解而未进行诉讼程序,那么调解前的离婚协议是否还有效呢?
答案是肯定的。即使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但是调解前的离婚协议依然有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经过双方认真考虑和协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调解是在离婚协议基础之上的又一次协商和达成新协议,在新协议前,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优先和有效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解后的新协议与离婚协议产生冲突,互相矛盾或包含相同内容的事项,则调解后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将失去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在调解阶段,协议未变更或被取消,离婚协议仍然有效。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离婚协议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保障和认可。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