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而盖房是宅基地使用的主要方式。在盖房之前,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1. 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获得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是由村委会或乡政府颁发的。
2. 建房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的建房面积一般不应超过2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应超过三层。同时,建房所在地要满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离水源和污染源等区域不能建房。
3. 建房资金和材料:自备资金,施工材料要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合格。如需借款,需要在合法渠道上解决,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融资。
4. 建房手续:需要在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办理建房手续,包括申请、审批、验收等环节。建房前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证等材料。
5. 建房质量:在施工期间,要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建房质量,严禁违法建房、降低建房质量。
总之,建房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随意扩大建房面积,不得违法建房,要保证建筑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