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拆除旧城区内的老旧房屋,然后为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于被安置人,因此被安置人有权利将其拥有的安置房屋进行买卖交易。那么,拆迁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一一解答。
1.首先,被安置人需确保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已经办理完成,并且产权证书已经落实。若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书,被安置人可以向所在区政府有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和时间。
2.被安置人需要找到一家相对较有信誉的房屋中介或者律师事务所,委托其代理整个房屋交易的过程。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3.完成买卖交易后,被安置人需要主动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购房合同、产权证书、卖方身份证明等。
4.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由双方当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即完成房屋的过户程序并办理完税务登记手续。最终,新买方就可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总体来说,拆迁安置房买卖的过户手续相对比较繁琐,需要被安置人保持耐心和细致的态度,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权益。同时也提醒购房者,合法合规地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可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