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和拆迁安置房是不一样的。“存量房”是指在城市土地使用规划核定的居民住宅区内,已取得合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已实际建成并供别人居住的住房。这些存量房一般是由业主自行购买、装修而成。存量房可以出租、出售等形式流通。
而“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修建的,用于拆迁被征收房屋的居民安置的房屋。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由政府实施,并对被征收房屋的居民免费分配。这些房屋的用途是安置原址拆迁的居民,与市场无关,不能买卖。政府拆迁房源大于800万套,拆迁安置是中国日益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必修课。
总的来说,存量房是由业主自己购买,可以买卖、出租等。而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建设的,只能用于拆迁居民的安置,没有流通性。存量房是市场行为,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行为。虽然存量房和拆迁安置房不是一回事,但在某些方面,二者也存在交集。例如,在房产市场的交易过程中,拆迁安置房也可以被转移或交换,以满足不同需求方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