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所必需的法律文书之一,协议上的小孩判决通常由离婚双方商定,并根据法律规定执行。
首先,离婚协议书应明确离婚双方关于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监护权等事项的约定。一般来说,离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制定子女抚养方案,包括孩子的生活费、住宿环境、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以及监护、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等。
但是在新增加合理抚养费支出中,往往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大小,对孩子生活、教育、身体等各个方面的需求。因此,在拟定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离婚双方应尽量确保孩子的利益和权益不受到影响,并遵循保护孩子的原则。
另外,对于监护权的约定,如果离婚双方对抚养子女的问题存在争议,则可依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会考虑双方的意见、孩子的意愿、抚养条件等因素,作出合适的决定。
总之,在制定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该慎重处理子女问题,以保障孩子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对于任何与孩子有关的问题,应该以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为出发点,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共同为孩子的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