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小孩是否要改姓,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后,对于小孩的姓氏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也常常成为离婚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小孩的姓氏应当由法院判决或者双方父母协议确定。但是具体该如何处理,需要根据每个具体案例来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小孩已经被认定为父母的共同孩子,那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小孩的姓氏应该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为准,即以户口本上登记的姓氏为准。如果双方父母协商一致,愿意将小孩的姓氏改为双方共同的姓氏,在合法的前提下是可以实现的。
其次,如果小孩已经超过18周岁,那么他或她已具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改姓。此时,父母的意见不再具有决定权。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无法就小孩的姓氏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向相关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据小孩的最大利益来做出最终裁决。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小孩的情况和需要,以及双方父母的意见,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中小孩的姓氏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双方应当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在无法协商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无论如何,小孩的利益和最大化都是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