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离婚后,达成共识所形成的一份文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并满足法律规范,因此其写作应该非常仔细认真。
协议书内容要素如下:
一、协议书的开头,在格式方面应当先注明“离婚协议书”;在内容方面,应该注明关于离婚的原因、双方离婚的时间、离婚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事项,协议书应该形成相应的规定。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书的重要内容之一。离婚双方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应该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分割方式、分割比例等。
三、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方面的约定。协议书中应该注明约定内容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尽可能特别地规定具体的约定条款。
四、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协议书必须经过双方的自愿和签字,并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原因: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一致决定离婚。
二、离婚协议时间:甲乙双方自愿选择于(日期)今日离婚,自此之后相互有独立的生活。
三、子女抚养权问题:婚期间所生子女由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缴纳抚养费人民币(数字),同时每周六、周日可以探视孩子。
四、财产分割问题:甲乙双方所持的共同财产,按照如下比例进行分割:(甲方XX%;乙方XX%)。
五、其他事宜:离婚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互不干涉对方日常生活。并且甲乙双方自负各自名下的债务或债务纠纷。
六、公证:本协议书签署后,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书达成的各项条款的合法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同此协议草案。此协议书生效后,甲乙双方有义务全面履行各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