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需要经过公证确认,因此需要盖章。在我国,常用的盖章有以下几种:
1. 公证章: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确认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盖上公证章作为认证。
2. 印章:离婚协议中出现的各方单位或个人需要盖上相应的印章作为认可和确认,比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公证处、银行等。
3. 法院章:如果双方离婚协议需要提交至法院进行审批,法院将会盖上法院章。
4. 签字章:离婚协议需要被双方签字确认,签字章即为双方个人的印章或签字。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盖上相应的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情况需要盖不同的章,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