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上盖章主要是为了保证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印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个人私章、律师事务所章等。
对于单位公章,通常是由离婚双方所在单位的领导(如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进行盖章,以保证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同时证明离婚双方都是单位员工。
对于个人私章,通常是由离婚双方本人签字并盖章,以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种印章一般是个人专用的,可以确保离婚双方身份的真实性。
对于律师事务所章,则是由离婚双方所委托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盖章,以证明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种印章也可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避免后续的争议。
总之,无论是哪种印章,其作用都是为了保障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双方仔细核对各项内容,并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