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涉及到抚养权的分配问题,需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具体来说,抚养权的分配需要根据孩子的社会福利、身心健康、生活水平和父母的照顾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首先,孩子的社会福利和身心健康是最基本的考虑因素。法院需要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日常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情况,从而作出最为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发展的决定。同时,还需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判断谁更适合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其次,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还需要根据双方的照顾能力来进行判断。比如,谁能更好地照顾孩子的生活、饮食、卫生、学习等方面的需求等。此外,法院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工作情况,确定谁能够更好地平衡孩子的抚养和自己的工作。
最后,需要重点强调的一点是,无论是双方都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或是一方已婚未离婚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都是一项重要的亲权利益,应当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和根本利益,避免因为双方矛盾而导致孩子的利益受到损害。
综上,尽管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仍然需要依据孩子的社会福利、身心健康、生活水平和父母的照顾能力等因素来分配抚养权。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更加注重孩子的根本利益和尊重其亲权利益,避免双方矛盾和争端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