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然而,如果夫妻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或者在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协议书,那么在办理离婚时,需要去民政局提交相关材料。
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需要有明确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财务协议等,协议需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此外,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律师或公证人公证后才能生效。在协议达成后,夫妻双方需要分别签字确认,并在协议书上进行公证。
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协商达成协议,或者离婚协议存在争议,建议尽快寻求法律援助。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咨询律师,并尽可能寻找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总之,夫妻协议离婚需要有明确的协议,并需要经过律师或公证人公证。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可以避免办理复杂的手续,如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夫妻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或者在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协议书,那么就需要去民政局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