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挪用公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进行理财方面更是不被允许的。理财是一种风险投资行为,需要谨慎处理资金,并需要投资人做出自己的决策。然而,财务挪用公款本身就是没有得到权力授权的非法行为,而这样的行为从根本上来说就没有尊重公款的来源和权利,也没有考虑到公款使用的出发点和目的。
一旦财务挪用公款用于理财投资,就意味着将公款投入到了高度风险的市场中,这样的行为会对投资人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甚至可能导致资金的彻底亏空。这对于很多社会化的投资者来说都是具有很大的危险性的,不因为严重性是可以判定的,因此财务挪用公款不应该用于理财。
此外,我们知道,公款本质上来说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必须服从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来使用。如果使用公款进行理财投资,那么势必会带来一些比较麻烦的后果,如政府部门无法用这些资金为民众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这同时也意味着对于社会的不负责任。因此,对于财务挪用公款而言,必须要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共财产,不能以个人利益为第一考虑。
总的来说,财务挪用公款本身就是一种非法行为,更不能将此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只有将公款安排好、合理使用,才能发挥公共财产的作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