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已经和他/她的前配偶离婚,并且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再次起诉前配偶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它具体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离婚协议是对离婚案件的和解,是双方都能够接受和履行协议的前提下达成的。因此,如果一方曾经签署过离婚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就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发现前配偶没有履行协议或者协议内容存在争议,将此纳入诉讼程序,从而重新审理离婚协议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审理离婚协议有可能会导致改变以前达成的协议,或者进行新的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之后宣告撤销之前协议的效力。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使离婚协议无效,比如双方当时签署协议时其中一方处于被迫签署状态、协议内容违法等等,这时另一方当然有权利起诉前配偶,寻求自己的权利保障。
综上所述,即使达成了离婚协议,仍然有可能起诉前配偶。但是,在庭审前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同时也需要与离婚律师讨论如何制定更精确的法律策略以及如何坚守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