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村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上,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的居住用地。对于宅基地的权利归属问题,一直被社会关注,并且在农村“三权分置”的进程中也得到了法律上的明确界定。在这个过程中,也涌现了一些有关宅基地转让以及继承的相关问题。
首先,根据《宅基地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户,且宅基地的归属不得转让、买卖、抵押。因此,如果父母对于自己所享有的宅基地进行转让给儿子,那么就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风险,也就是说这样做是不被允许的。
其次,如果父母在生前将宅基地的权利转让给了想要将宅基地转让的儿子,那么这样的权益交易也不能被社会所接受,也会存在法律上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的权益归属应该以法律规定为准,按照继承分配的规定进行分割和分配。
由此看来,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问题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需要在社会监督下进行维护。父母可以考虑将宅基地协助确立子女的继承权益,而不能简单地进行转让。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宅基地的使用权益受到有效保护,避免出现权益纠纷。毕竟,宅基地不仅是一种居住、耕种的场所,也是家族维系亲情忠诚的体现,也是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