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其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离婚双方应该自愿达成协议。协议书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一方被强迫或欺骗的情况。如果一方不愿意签署协议书或协议书存在争议,那么该协议书就无法生效,需要诉讼解决。
其次,协议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房产分割协议书应当符合《婚姻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应当合理合法。如果协议书有违法情况,那么该协议书也是无效的。
最后,在协议书签署后,需要依法进行公证、登记等手续,才能够生效。公证是对协议书签署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确认,由此产生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登记是将协议书上的内容在房产登记部门进行记录,从而达到确权的目的。如果不进行公证和登记手续,该协议书仍然无法生效。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生效之前需要双方自愿达成,符合法律规定,并且经过公证、登记等手续。而且在具体实践中,也需要遵循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协议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