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既涉及到财产安全,也损害公共利益,因此被视为极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受到法律的重点打击。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具体罪名有“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涉及数额不等的惩治措施和刑罚。
在我国,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数额大于10万元,少于100万元的,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款;数额大于100万元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款。
因此,挪用公款36万元的罪行,尽管数额在罪行程度上不算特别严重,但仍然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规,根据被判刑情节严重程度,应该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同时,要依法追缴所挪用的公款和违法所得,并承担相关行政和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