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抚养权一方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不过,如果有抚养权一方存在严重问题,例如疾病、离开国境等,考虑到孩子的福利和权益,法院可以进行变更抚养权的裁定。
首先,抚养权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法律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对于离异后的孩子抚养,应由父母共同负责,共同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如果一方不在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需要经过法院裁定,并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就是“亲情原则”的要求。
其次,变更抚养权需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法律规定,抚养权变更的目的是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在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能因为个人私欲而忽视孩子的权益。
最后,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程序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要进行判决,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如果变更抚养权后的情况出现问题,如麻烦,需要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在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有抚养权一方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目的是保障孩子的权益和福利,因此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