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抚养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的。《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行使父母权利和履行父母义务。但是,对未成年子女,母亲可以依法保障其抚养。”根据这个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父母都有行使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未成年子女的母亲要求行使抚养权,法律也给予了支持和保障。
同时,《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离婚后,子女财产由父母共同管理,使用于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其他需要;父母根据子女的具体情况,协商决定由谁行使子女财产的管理权。”这表明离婚后,父母共同管理子女的财产,由父母协商决定由谁行使子女财产的管理权,这进一步证明了共同抚养权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
共同抚养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在实现儿童的最大利益和保障的基础上,是越来越受重视和支持的。在享有共同抚养权的情况下,双方父母需要相互配合和协调,共同关心、照顾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帮助孩子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和家庭氛围,让孩子在父母的共同照顾下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