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书,其中包括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具体事宜。在完成离婚补偿协议书后,夫妻双方需要前往相关机关进行备案、公证等手续。
具体来说,离婚补偿协议书需要去以下机关:
1. 民政局:在离婚协议达成后,需要去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手续。民政局会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对双方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核和备案,以此作为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2. 公证处:如果夫妻双方希望将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进一步加强,可以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对协议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并对协议内容进行证明和认证,使得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更加稳定。
总之,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需要去相关机关进行相应的手续,将协议书备案、公证,以确保该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后续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同时也通过这些步骤,保障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会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