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村民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而进行的一项工作,也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目的是为了提高村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但是,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买卖却是个问题。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拆迁安置房是政府给予拆迁户的一种形式的补偿,一般不能够转让或出售,因为这些房屋是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一种住房救济,主要是为了满足拆迁户的居住需求而存在的,所以在政策上要求购房人必须是拆迁户或其家庭成员。
其次,一些地区和政策也规定,拆迁安置房具有使用年限,房屋到期后必须交还政府,这意味着购房人无法拥有该房产的产权,所以在此期限内无法转让或出售。
总之,新农村村民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不可以买卖,是政府为了响应国家城乡一体化政策所提出的住房救济措施。政府的出发点是从利民角度出发,为村民提供居住条件和改善民生,这也是保障公共利益和稳定社会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