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拆迁安置房收停车费这个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因为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做法。但是一般来说,南通拆迁安置房收取停车费的情况是存在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南通市政府在进行拆迁安置时,必须为被征收人提供合适的住房和生活设施,其中包括停车场。根据南通市《城乡规划条例》,任何新建的住宅小区、市政公用设施都必须规划地下车位,并在建设时予以配备。因此,如果南通拆迁安置房的停车场是由政府或者开发商建设并维护的,那么就不需要收取停车费。
但是如果停车场是由私人或者物业公司出资建设的,那么就可能会收取停车费。这是因为私人或者物业公司出资建设停车场,是希望通过收取停车费来回收成本,或者获得额外的收益。当然,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应该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南通拆迁安置房的停车场是由私人或者物业公司出资建设的,那么收取停车费的合法性应该得到认可。那么就必须向政府申请办理相关的手续,获得合法的收费权。同时,地方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停车费的监管,确保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合理,不得影响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南通拆迁安置房是否收取停车费,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政府或开发商建设的停车场无需收取停车费,私人或物业公司建设的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费,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侵害被征收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