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道德标准以及法律事务的透明度,挪用公款是绝对不可容忍的。挪用公款是指一个人擅自占用公共财产的行为,用于私人用途,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受贿等犯罪。
如果一个人挪用了公款,但继而意识到了错误并还了回来,就不会被视作犯罪。然而,即便这样,挪用公款仍然是违法行为,而还款无法消除其恶劣后果。即使你把公款还回去,你仍可能受到很多不良的后果。
如果受害方是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他们很可能会启动法律程序,控告挪用公款者。任何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即使挪用者会还钱。毫无疑问,还款只是一个被迫从公共财产建立的再生产过程,挪用公款者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即便挪用者从道德上或法律上没有做错,还款也意味着公共财产有了一段时间的动荡,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行径。挪用公款的事实会让人对涉及方的道德和信誉产生怀疑,也对公共机构和企业的声誉造成伤害。
一旦涉及挪用公款,无论还款如何才能抵掉行为所带来的忧虑和后果。如果你挪用公款并企图以还款为交换来消除罪行,那么恢复信誉和声誉的代价将会非常高昂,甚至会使你失去职业生涯和自由。因此,正确行事就是在可能出现问题之前采取措施来防止发生挪用公款或其他违法行为,而不是事后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