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姓名),与被告(姓名)曾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之后,我们共同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约定分割财产并解决其他相关事宜。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我们的实际情况变化,我认为原来的离婚协议已经不再适用,需要对其进行变更。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我们在原来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对财产进行平分。但是,由于被告方一直未能履行支付应有的财产分割责任,导致我长期未能拿到自己应得的财产份额。现在,我希望法院能够修改协议,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更加合理的判决,确保我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原来的离婚协议中也没有约定与子女相关的事宜。然而,我们在婚姻中有两个孩子,他们的抚养和教育问题需要得到明确的处理。我希望法院能够对离婚协议进行具体的修改,确保我的孩子得到应有的抚养和关爱。
综上所述,我认为原来的离婚协议已经不再适用,需要进行修改。我请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并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原告:(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