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协议书的案由是指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存在着一些影响其真实意愿的情况,比如被迫签字、未完全了解协议内容等情况,导致离婚协议存在瑕疵或不合法。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书。
具体来说,撤销离婚协议书的案由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强迫签字: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其中一方被迫签字或者签字过程中存在威胁和暴力等行为,那么该协议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2. 协议内容不合法: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议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比如无理要求、违反家庭伦理等,那么该协议也不能得到法律认可。
3. 缺乏真实意愿:离婚协议要求双方真实、明确地表达意愿,如果签署协议时存在着一方或双方未完全了解协议内容、缺乏真实意愿等情况,那么该协议也不符合法律要求。
总之,撤销离婚协议书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得双方能够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虽然是双方达成的协议,但如果存在上述情况,也可以依法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