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离婚双方在达成协议后,由公证处进行公证确认,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一旦协议已经公证,双方就不应该擅自修改或撤销协议。因为离婚协议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旦公证确认后,协议就成为了双方的法律约束。因此,双方都应该认真考虑并妥善处理好离婚协议,避免因为情绪波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但是,如果在离婚协议公证确认之前,某一方悔婚,想要反悔,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协议,然后再进行公证确认。但是,如果协议已经公证确认,此时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修改或撤销协议。
如果离婚协议公证确认后,双方一方继续要求变更协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费用。
因此,离婚协议公证后不能轻易反悔。只有在审慎考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修改或更新。建议离婚双方在协议生效前要认真思考,以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