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争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当然,抚养权的判决最终是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的。然而,如果过错方提出抚养权争夺,则需要更加慎重地权衡各种因素。
过错方指的是一个在婚姻生活中做出错误举动的人。在中国法律中,过错原则被广泛应用于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过连续性或严重性的婚姻过错,如通奸、家庭暴力等,则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但是,在提出离婚请求的同时,过错方也需要认真考虑抚养权问题。
在过错方争夺抚养权的案件中,法官会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如父母的教育能力、经济能力、家庭环境等。如果过错方的错误举动已经对家庭和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则法院可能认为这方并不适合继续行使抚养权,而将其剥夺。当然,如果过错方在经过一定的婚姻家庭重建治疗后,能够真正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出积极的改变,才有可能争夺到抚养权。
总的来说,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过错方想要争夺抚养权,需要慎重考虑自己面对的问题,并在法庭上尽可能展示好的一面,以此来提高获得抚养权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