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需要签离婚协议。
当夫妻在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时,民政局会要求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凭证,它是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双方协议的离婚事项和后续责任的书面合同。离婚协议基本内容包括:
1.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划分分割。分割要求以平等、公平、互利为原则,合理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2.子女抚养问题:若有子女,离婚协议应明确子女抚养、教育、监护等问题,以尽量减少离婚对子女的影响。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抚养、教育、监管的责任,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支持。
3.赡养费支付问题:当夫妻离婚时,经济支持问题可能会成为争执的焦点。离婚协议应明确由哪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和标准等问题。通常情况下,赡养费的数量由双方自由协商并签署约定书。
4.离婚证明: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难以缺少的关键性文件之一。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民政局会将协议书加盖印章,以作为夫妻离婚的法律证明。
总之,离婚协议是秩序协商离婚、确保离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缓和夫妻双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夫妻双方应认真协商、制定合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签署后,夫妻双方应当认真遵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形象,呵护家庭成员的感情和协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