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只签署离婚协议是不足以生效离婚的,必须在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手续,才能够正式离婚。因此,签了离婚协议还是需要办离婚手续的。
首先,签署离婚协议只是达成离婚意愿的一种方式,但并不等同于一定要离婚,如果在签署协议之后,双方达成共识,决定继续维系婚姻关系,也是可以的,只是需要要撤销协议,对协议一般都要在法律程序下进行无效宣告。
其次,签署离婚协议只是离婚过程的一环,办理离婚手续才是最后的结果和解决方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正式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性,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抚养子女等事宜。如果没有进行注册的话,离婚协议就只是一份合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再者,离婚登记手续也有保证双方利益的作用,通过法律程序的介入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防止其中一方违约而损失太多资产等问题。例如,经过民政部门的介入,还可以就婚姻状况进行性别统计,及时掌握婚姻状况的变化,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管理婚姻家庭事务提供实质帮助。
总之,虽然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不代表离婚已经完成,还需要在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登记的过程既是一种法律程序化的规范管理,又是一种合法维护双方离婚权益的一种方式,能有效避免诸如财产纠纷、子女抚养问题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