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为3年。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效力在公证日期起计算,有效期为3年。
在这三年期间,离婚协议双方需要按照公证书中的约定履行协议条款,协议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双方不能履行协议条款,可以依据公证书中的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以公证书为凭据进行审理,并依据公证书的约定进行裁决。
如果离婚协议双方在3年期限内没有任何争议,公证书的效力在3年后自动失效。如果协议双方仍需继续履行协议,需要重新起草并进行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有效期内,协议双方不得单方撤销、修改或变更协议内容。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重新起草协议书后进行公证。
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协议双方需要认真考虑协议的内容和后续的可能发生的情况,确保协议详细、完整、合法合理,并进行公证,以充分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