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的拆迁安置房是为了保障因城市建设拆迁而失去住房的原住民的住房需求而设立的。这些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资源,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
在福州,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拆迁安置房是面向正在被拆迁的居民的,在这些拆迁安置房中居住的人必须是经过特定程序既定的合法住户。如果居住者想要搬离,则需要按照特定程序进行申请,并获得政府同意后方可搬离。
此外,对于一些有购房需求的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购买商业房或产权房等市场上的房屋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购买拆迁安置房,因为这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兴建的房产,不应该被用于私人牟利。
总之,福州的拆迁安置房是面向失去住房的原住民而设立,这些房屋是公共资源,不可以买卖,需要按照特定程序进行管理。因此,如果有购房需求的人,应该选择市场上的商业房或产权房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