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多户一宅,是指多个家庭在同一块宅基地上建设一所住宅,这种情况在一些农村地区比较普遍。如果存在这种情况,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需要根据宅基地合法所有权比例划分宅基地的使用权,各家庭的使用面积应按照合法所有权的比例确定。
其次,各家庭需签订《共用住宅协议书》,明确各自的使用权、义务和责任,约定共用住宅的维护、修缮、分摊费用等事项,避免日后因维护费用等问题出现纠纷。
再次,如果宅基地共用住宅建设违法,逾期未拆除,需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问题,否则将影响宅基地产权的稳定和安全,而且也违法。
最后,要从长远考虑,想方设法推进农村居民加强住房改善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宅基地无户可供的解决,确保合理规划、高质量建设、安全有序运营,建设和谐美丽的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