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今年已经XX岁,现住址为XXX。被诉人是我未婚生育的孩子的父亲,姓名为XXX,住址不详。
本人与被诉人于20XX年X月X日开始恋爱,于20XX年X月X日开始同居生活。不久后,本人怀孕,并于20XX年X月X日生下一个男孩,现年X岁。在孩子出生后,被诉人一直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也未曾提出过与本人结婚的意愿。而我因为生活的艰辛,在家庭的支持下,一直独力抚养着孩子。
然而,近来被诉人对孩子表现出了一些关心,但处理事宜仍不从手,最终致使孩子受到了影响和伤害,因此本人不得不提起未婚抚养权的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管理,本人是孩子的母亲,应当有未婚抚养权。被诉人没有为孩子提供生育后的必要照顾,属于放弃了父亲的职责。在被诉人长期缺失的抚养与陪伴中,孩子的身体健康和情感健康都已受到了一定的伤害。
因此,本人依法请求贵法院判决被诉人承担未婚抚养权,并对孩子负责。包括:
1. 结束对本人与孩子生活的干涉,允许孩子和本人居住在一起,建立亲密和稳定的母子关系;
2. 解决孩子的房屋、生活和教育问题,被诉人负责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维护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3. 未来的监护问题由本人来承担,被诉人同意并配合所有有利于孩子利益的事项。
本人郑重声明,本着对孩子的关爱和责任心,本人希望贵法院能够给予公正的审理和判决。
以上就是本人的申请,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和维护。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