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通常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期间签署的一份协议文件。它用于规定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及监护权等事项,以避免双方在离婚后因纷争而引发的不必要的矛盾和争执。
如果离婚协议书被前妻骚扰,那么有必要考虑该协议书究竟能否执行。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前妻对协议不满意,可能是她觉得自己被剥夺了某些权益或者得到了不公正的分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协议书就失效了。
具体来说,在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条款都是法律赋予其效力的,双方应予以遵守。如果协议书没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那么协议书是被认可的,也可以执行。
当然,如果前妻在协议书中签署时存在被迫、胁迫、欺骗等非法行为,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此外,如果协议书中的某些内容违法或违反了相关法规,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重新协商和修改。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很强的约束力的文件。尽管前妻骚扰可能会使得协议执行变得困难,但只要她没有合法理由,协议书仍然有法律效力。如果有必要,建议双方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有效地解决任何协议执行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