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或者我们双方)提出离婚申请,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配
我们的共同财产分为如下两类:
1.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家庭固有财产、名下资产等等。
2.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包括各自的个人存款、个人工资等等。
对于我们的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我们按照半数原则进行了划分,双方各自享有准确的财产份额。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我们各自保留,不做分配。
二、子女抚养问题
我们的夫妻关系中有子女,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如下:
1.孩子抚养权:本协议中约定由我(或者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权。
2.孩子每月收入:我(或者另一方)将每月支付给对方一定的抚养费。
我们约定,未来有变化的情况,有必要对协议进行修改,我们将在协商一致后再进行修改。
三、其他事项
对于我们的离婚协议书,还有其他如下约定:
1.本协议生效:我们双方都同意,本协议自法院审批认可之日起生效。
2.协议完整:本协议为双方完整的约定,各方均无其他补充约定。
3.协议互相生效:本协议项下各项约定彼此之间为法律责任约定,应互相遵守。
以上是我们婚姻中的一些问题的协议。请您在审批前,仔细审视我们的协议,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法律,依法做出裁决。感谢法院的关注和支持。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