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是离婚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会包含离婚双方对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事宜的约定,其签署确保了离婚程序的正常进行。但是,签完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立即可以拿到离婚证明。下面我们来看看为什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证明是由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它是离婚的最终凭证。而离婚协议只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证明不会只凭离婚协议来颁发。
其次,离婚证明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方可颁发。除了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外,还必须当庭宣判或者经过公证才能颁发离婚证明。如果依法进行过公证或者宣判,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正式领取离婚证明。
再次,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宜相对复杂,有可能存在争议或者执行难度,因此必须在司法部门出具结婚证明和离婚协议以后,提交离婚部门审核,经过审核合格后才可以领取离婚证明。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并不是离婚的最终凭证,只有符合法律规定并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拿到离婚证明。离婚协议对明确离婚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保护离婚双方的权益而言具有重要作用,应当在离婚过程中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