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文件。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程序中达成的协议性文件,主要是对婚姻财产的分配、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方面的事宜进行具体的约定,以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离婚协议书需要签署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且被公证处予以公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而离婚证是指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证明离婚已经生效。通常情况下,离婚证由民政部门出具,其中包括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原因、离婚日期等。离婚证是一份非常关键的法律文件,具有证明离婚事实及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作用。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虽然在离婚程序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们所代表的含义和法律效力不同。离婚协议书主要是解决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方面的问题,而离婚证则是确认双方离婚达成的结果,并起到证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