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明确规定在刑法中的罪名,因此是一种刑事罪。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上侵吞、挪用、私分国家资金、收入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涉及到财产权益的侵害,而且也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损害,因此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依法惩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形式。它的行为要件包括:挪用国家资金或者收入;挪用的国家资金或者收入超过其职权范围或者规定用途;情节较为严重。如果一个人在职务上挪用了公款,且以上这些要件都成立,那么他就涉嫌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挪用公款罪,我国的刑法设定了一系列的刑罚。如果数量较小,不足以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行政处罚。如果数量较大,构成了犯罪的,是需要依据刑法进行判决的。判决的刑罚根据所涉及的金额大小和情节轻重而定,轻者可以处以拘役或者管制,重者可以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明确规定在刑法中的罪名,因此是一种刑事罪。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严加惩处,保护国家资产和公共利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