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进行诉讼离婚的夫妻必须达成离婚协议,并将其提交给法院审查。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及其相关事项达成的协议。这份协议包含了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探视权、家庭债务以及其他涉及离婚的事项。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离婚协议是与诉讼离婚等同的文件,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具体来说,如果夫妻自愿离婚,并已达成离婚协议,他们也可以选择居民委员会或公证处进行协议的公正。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需要经过公证处的确认,并在证明书上签字、盖章。如果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存在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讼离婚就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不是必需的,但是离婚诉讼流程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需要法院对离婚基本事实和夫妻双方的要求进行审查、裁决。
总之,无论是在自愿离婚中,还是在诉讼离婚中,离婚协议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份协议能够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规范离婚后的各项事宜,避免因离婚而引起的矛盾和纷争。与此同时,离婚协议也需要同法院进行沟通和协调,并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认证,保证其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