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房产分割,那么就需要明确规定房产的归属。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方案:
1. 协议在离婚双方尊重、平等、公正的基础上,约定如下:双方现对居住的房产没有争议,该房产归属于原产权人,不纳入财产分割之列。
2. 如果双方曾共同购买了某套房产,但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考虑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如果无法解决,那么该房产需要等到法院判决后再做处理。
3. 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有一人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那么离婚协议中需要约定:该套房产归属于证书上的产权人,离婚另一方不产生任何权益。
4. 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了多套房产,那么需要在离婚协议中特别明确每套房产的归属、分割方式以及时间。在处理财产时要体现平等原则,完全按照比例进行分割,而不是单方决定。
总之,离婚协议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如果房产涉及到争议,双方应该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达成公平公正的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