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包括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和探望等各项事宜的约定。这份协议书在离婚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它可以体现离婚双方的意愿,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凭离婚协议书能否过户房产,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看。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对房产的分割已经明确约定,并且有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公证书,那么这份协议书就可以作为主要证据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对房产的分割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公证书,那么就不能凭协议书来过户房产,必须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中仅由一方占有权利,那么在后期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能会遇到麻烦。因为离婚协议书只是当事人自行协商的书面协议,如果没有证明夫妻双方都同意并一致认可的公证文件,那么对于不同意离婚协议书的一方,房产过户时可能会提出异议,导致过户手续受阻。
总之,凭离婚协议书能否过户房产,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分割,并有相关证明文件和公证书,那么可以作为过户的主要证据。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证明文件,那么就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来进行过户手续。因此,在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和签署阶段,应该充分考虑到房产过户的问题,并谨慎处理。